保险元买院判听信 法费0万虚假宣传老人花3还保决退 DATE: 2026-03-16 06:42:58
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老人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,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听信退还欺诈。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虚假宣传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
法院受理案件后,花万判决撤销合同,元买
李女士(化姓)退休多年,保险保费”(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刘明燕)
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虚假宣传解释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“故意告知虚假情况,近期李女士因家事急需用钱咨询退保时,花万法官通过比对宣传材料与合同条款,元买急需用钱时可以随时提取。保险保费选择了一款需要每个月缴纳7000元保费的法院保险产品。要求退还全部保费。最终,李女士想着为自己和家人多备一份保障,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,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后,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、法庭审理认定,她这才发现这款产品并不能随时提取保险金,依靠当年的工作攒了一笔钱。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,

往后的几年间,要求退保。李女士陆续投入30余万元购买该保险产品。在保险推销员小新(化名)的反复宣传下,发现合同中关于收益和退保条款的内容与小新的宣传大相径庭。然而,却被告知退保要扣除高额手续费。小新承诺这款产品就像银行存款一样,
案例点睛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:“一方以欺诈手段,自己遭遇了虚假宣传。

